绵阳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绵阳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水利局门户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3号,联系电话:0816-28625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绵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年度报告,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门户网站“绵阳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统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开公示公告、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大民生等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水利工作动态133条,水利通知公告121条,办事服务类101条,互动交流类3条,其信息5条网站总访问量达 3万人次。在“绵阳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81条。为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和咨询相关问题提供便利,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审核、办理,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合法,准确适用各个环节公开各项规定,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绵阳市水利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绵阳市水利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办法,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该公开的文件在印发文件同时即上网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1 件,办结7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落实信息错别字和内部链接准确性检测,严格各专题栏目更新频率,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部门有关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认真抓好平台安全建设,按期巡查平台运行情况,检查操作系统及数据库安全,加强主站服务器安全配置,不断提高平台安全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布值班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指定专人及时纠正网站监测中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做好网站纠错工作。加强对公开内容进行法制、保密、网络安全审查监督,严防网络攻击,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采取各种软件控制方法,通过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网站防篡改等措施,确保门户网站主站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发布正常,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防汛抗旱等责任人公示的及时性、水利工作动态信息发布质量、水利政策解读质量、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不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布局结构,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公示公开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落实信息发布“三审”等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维护更新;三是强化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