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6A座,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296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及公众期盼,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市住建委官网、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号、绵阳住建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8条,发布政策解读58条。围绕住建重点工作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住建质量安全行”“小住帮你问”“绵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机会清单行政执法公示、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专栏30余个。针对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房地产新政、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海绵城市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召开新闻通气会12次。政策文件出台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征集调查方式开展意见收集,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意见征集14次。及时关注网络民情,通过官网、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平台回应群众留言25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0件。其中:受理自然人申请89件、法人及其他组织1件。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0件,无法提供16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41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各项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时效关,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设栏目并做好更新,方便公众全面、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年通过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7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88条、视频号发布信息85条、微博发布信息341条。与中国网、中国建设报、四川日报等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加强联动,挖掘住建重点亮点工作,刊发稿件416篇。在网站建设方面,已推进门户网站支持ipv6访问。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漏洞监测扫描,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提升网站便民服务水平。创新打造城管曝光互动新平台,提供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街面秩序等市容环境管理曝光渠道;进一步建好房屋交易平台”“预售房源信息查询”“维修资金使用表决等功能渠道,新建智慧物管平台,让绵阳住建官网、微信公众号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信息公开窗口和沟通桥梁。

(五)监督保障机制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统筹、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定。严格按照国办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对门户网站定期进行检查,依托市政府办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网站纠错查错,做好网站日常监测、系统维护、数据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提示和强调的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和自查。利用党组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伍人员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49.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9

1

0

0

0

0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1

0

0

0

0

0

41

(七)总计

73

1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1

1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下了大量功夫,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官方网站和新媒体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二是网站便利性不足,专栏设置等相关功能有待提升;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

针对上述不足,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建设。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专栏,完善信息搜索查询等服务,提升搜索精准度,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惠民利民政策二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官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精细化服务水平,增强互动回应,创新服务功能,畅通交流渠道三是加强监督考评,对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核,通过现场检查、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