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相关规定,由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邮编:621000,电话:0816-2223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五次、六次、次全会精神,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改进行风作风、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等,采取多元主体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推进生态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主要依托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绵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188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扎实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定期登记、跟踪办理、限期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全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查收不遗漏、咨询有解答,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4条,其中5条予以公开、3条部分公开、6条无法提供、1条结转至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学习贯彻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资料整合、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流程,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办法,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的文件在印发文件的同时上网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夯实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设立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版块,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功能,安排专人运营、维护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2023年在网站、微博、微信分别发布17584921222条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管、主管科室统筹推、责任科室用心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凡报必审、准确及时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内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2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1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1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2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深度有待提升。二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三是由于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和局队合一改革尚在进行,部分事权划分公示栏目有待更新完善,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督促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我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凡报必审、自我净化、合法性审查四项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途径。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不断丰富形式、优化内容,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提升政策知晓度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