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5322239/202104-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4-09
文号: 关键词: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9 13:42文章来源: 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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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在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3.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配置处置、维修立项审批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4.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编制、配置、使用、更新、处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5.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节能改造计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6.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拟订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引进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级一类会议的管理、保障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国、省机关事务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保障党政机关运行、高质量服务干部群众”工作目标,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和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关运行保障,优化机关后勤品质,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为“十四五”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再提升。

2.继续实施三大行动,推动保障服务效能再提升。一是实施“标准事务落实”行动。二是实施“标准事务落实”行动。三是实施“品质事务供给”行动。

3.高标准完成重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机关事务力量。一是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二是以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为重点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深化“制度建设年”活动。四是做好其他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958.8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7.18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全部完成,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2.因园艺集中办公区已全部投入使用,单位和人员入驻已基本结束,市本级现有三个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已全面正常运转,就餐人数及日常消耗(水电气等)已趋于稳定,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食堂劳务费,按实际消耗支付的水电燃气、后勤事务等费用已由前期的不确定性支出,转为目前的常态性支出。综上情况,为确保按时支付食堂社会化改革相关费用,提升食堂服务团队工作绩效,经与财政局相关科室协商一致,将“食堂社会化改革经费”项目从大预算调整至2021年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2958.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8.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29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8万元,占15.03%;项目支出2514.38万元,占84.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8.8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87.18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2.因园艺集中办公区已全部投入使用,单位和人员入驻已基本结束,市本级现有三个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已全面正常运转,就餐人数及日常消耗(水电气等)已趋于稳定,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食堂劳务费,按实际消耗支付的水电燃气、后勤事务等费用已由前期的不确定性支出,转为目前的常态性支出。综上情况,为确保按时支付食堂社会化改革相关费用,提升食堂服务团队工作绩效,经与财政局相关科室协商一致,将“食堂社会化改革经费”项目从大预算调整至2021年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8.8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8.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87.18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2.因园艺集中办公区已全部投入使用,单位和人员入驻已基本结束,市本级现有三个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已全面正常运转,就餐人数及日常消耗(水电气等)已趋于稳定,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食堂劳务费,按实际消耗支付的水电燃气、后勤事务等费用已由前期的不确定性支出,转为目前的常态性支出。综上情况,为确保按时支付食堂社会化改革相关费用,提升食堂服务团队工作绩效,经与财政局相关科室协商一致,将“食堂社会化改革经费”项目从大预算调整至2021年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2.43万元,占97.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7万元,占1.67%;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24.69万元,占0.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4.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日常办公开支,以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等日常办公开支,以保障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14.3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以保障局机关(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以保障局机关(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局机关(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以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以保障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以保障局机关(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64.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8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工作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9辆(含市级集中管理车辆),其中:轿车3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5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2万元,用于39辆公务用车(含市级集中管理车辆)燃油、维护、保险、过路过桥、停车及驾驶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市级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开会、考察调研、公务接待、业务工作办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6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性质从事业变为行政,2020年末,部分人员转隶全部完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0.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及租赁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39辆(含市级集中管理车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类):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表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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