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821/202103-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30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30 14:00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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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在绵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知识产权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0.贯彻落实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21.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入实施四川市场监管“225”战略,紧紧围绕“优环境、强质量、严监管、保安全、建队伍、争一流”的总目标,按照“守住‘一条底线’,深化‘二项重点’,强化‘三项建设’”的“一二三”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再出发、砥砺奋进谱新篇,努力在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征程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守住“一条底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严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关,严密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市场监管安全底线。

1)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印发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企业工作指南,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推动全市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现“一县(市)区一仓”。加大对冷链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农(集)贸市场、冷(冻)库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抽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按照规定登记上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95%以上。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2022)、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安全质量提升行动(2020-2022)和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行动(2020-2022),建立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试点学校供餐中央厨房和集中供餐配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达100%。加大入网餐饮店检查力度,强化平台备案管理,备案率达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制定绵阳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标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年底前实现取得许可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达到100%。对高风险、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飞行检查比例不低于40%。以养老机构、大型企业、特殊食品、食盐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校园食品、节令食品等专项抽检,保障重点领域、重点时节食品安全。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市场整治,治理保健食品市场突出问题。科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省抽、市抽,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深入开展优质白酒品质提升工程,打造丰谷“低醉酒度”标杆品牌;实施绵阳米粉质量提升行动和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积极助推绵阳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完成第二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验收,启动第三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课堂、进食堂”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3)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开展疫苗、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和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工作;确保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强化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配送单位和接种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力度,圆满完成国家、省级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特别是新冠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持续开展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法查处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挂牌督办大要案件、典型案件。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不低于4次,督促3900余家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行清单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105家化工企业、600余家电梯使用单位、70余家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排险除患”和应急演练工作、52家气瓶充装企业完成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推动60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特种设备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严重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率100%。进一步完善969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救援抢险及监管功能,全面推行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平台应用,实现特种设备综合数据统计、事故信息统计及分析智能化、自动化。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专家库。持续推动12000余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察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我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手册和《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严格实施证后监督,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规定的条件。深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在14个风险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加强危险化学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日用消费品、车用油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2021计划完成市级抽检任务700批次,确保后处理工作完成率100%。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相关法规宣传,配合省局开展召回管理工作。

6)健全完善“三大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监管,继续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持续推进“智慧农贸”和“放心舒心”消费指数系统工程建设。全面推广信用监管,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涉企信息归集的深度广度,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推动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流程规范,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继续推进协同监管,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社区综治网格管理,形成以网格化为基础,共治化为合力,信息化为手段,建立起部门协作监管、基层网格协管、社会协同共管的协同监管体系,全市食品安全网格协同监管达到100%。

2.深化“两项重点”,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证照联办”改革,推进集群注册登记模式全面落地。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强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在政务服务领域办事材料电子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数据分析,促进数据成果转化运用,为经济管理和运行提供决策服务。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按照“业务同标、数据共享、系统互融”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绵碚”地区行政审批“无差别化”受理,全面开展“绵碚”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一体化服务,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理“立等可取”,推动“绵碚”市场监管合作取得更多工作成效。

8)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产业发展、创新创业、XXXX和区域经济布局抓好市场主体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3条措施,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深化巩固开办企业“零成本”“小时办”工作成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政银保”合作,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全年新增“小个专”党组织200个。积极培育发展社会企业,完善相关培育扶持政策措施,使社会企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

9)持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推动《绵阳市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标准体系》推广运用,积极组织制修订不同消费领域的地方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全面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点位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建设”“质量强市”等重点工作,倾力打造更多“双心样板”。优化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和12345市长热线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处置效能。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推动“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鼓励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赔偿先付等制度。扎实开展旅游消费市场监管和乡村旅游提升工作。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行消费维权“三级调解机制”。加强与政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访与消费投诉衔接工作机制,实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打造消费维权“枫桥经验”绵阳版本。

10)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开展垄断线索排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抓好“打传规直”工作。持续开展医疗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推进广告监测规范化,严控广告违法率。开展“网剑行动”,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测和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重点民生福祉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整治,持续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

(1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抓好“春雷行动2021”专项执法行动,震慑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强化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广告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双打”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机动车、建工、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领域部门协作。狠抓执法办案,切实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院驻局检察工作室职能,扎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12)促进质量发展。发挥好市质量强市办牵头职责,研究部署质量强市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质量开放日”等系列活动。总结评估“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全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支持“中国科技城质量发展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创园区申报建设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下试点,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测试、品牌培育、仪器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站式”服务。按照“一市一域、一县一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开展13个质量提升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发布《绵阳市质量提升评价指标》地方标准。宣传推广“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企业争创第四届中国质量奖,鼓励企业申报创建“天府品质”质量品牌。围绕高质量发展,举办“绵碚”质量品牌论坛,开展2020年度质量状况分析和2021年度质量满意度调查。统筹抓好质量考核工作,强化激励,推动全国、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13)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XXXX)绵阳区域中心建设,推进三台藤椒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全年制修订行业以上技术标准不低于5项,年度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数增加10%以上。推进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新建和升级换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项。加强计量XXXX工作,依托军、地计量技术机构,研究建立几何量、热学、电子学、光学、电离辐射等计量标准3项。开展能力验证,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立检验检测行业协会,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质量体系建设;支持科创园区加快培育检验检测产业集群,争创全省首个“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阶梯式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北川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深化绵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仪器共享、产品研发、认证互信等方面技术交流合作。确保在研科研项目8项的顺利进行或结题。建成省级中药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

(14)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编制全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四川省保护中心绵阳分中心,完善四川(绵阳)XXXX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打造全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保护示范区。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预警和导航,举办中国科技城知识产权论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指导开展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挖掘地理标志资源,鼓励企业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形成良好的地理标志品牌发展局面。

3.强化“三项建设”,全力提升履职尽责水平

以强化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机关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推动机关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切实为绵阳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15)旗帜鲜明讲政治。健全完善“抓落实作表率”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等制度,全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标本兼治,持续问效。

(16)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传统载体以及“学习强国”“绵州先锋”等新型学习平台,抓好“四种学习、四项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线,开展“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系列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网络舆情引导,办好“小家大市”专栏。抓好统战工作,团结引导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共同参与市场监管。加强宗教场所香蜡等专项整治。

(1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扎实开展示范党支部、“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化党支部积分制管理,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动力、压力、活力和实力。开展“党建品牌推介”活动,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新模式。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走基层”“双报到”活动,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共建共治作用。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做大做强“党建联盟”。

(18)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机构改革“1+1+1〉3”的要求,科学研判干部队伍现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形成梯次配备、专业配套、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氛围。加强后备干部储备,通过严格筛选、政治锻炼、跟踪培养、择优选派、顶岗锻炼等方式,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

(19)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党校、院校、网校、“市场监管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能力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强化培训结果运用,把干部培训作为上岗轮岗、评优考核的依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办案的水平,减少行政复议案。加强党务干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20)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做好干部平时考核,加强干部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将干部任用与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实行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做到能上能下。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加大干部流动力度,切实解决干部的政治待遇难题,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老干部政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2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强化协同联动,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实干精神解决问题,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2)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作风整顿,强化宗旨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开新篇、创新绩。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常态化纪律教育为保障,持续正风肃纪。开展直属单位“三重一大”等专项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探索建立派驻监督、党内监督、政务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在监督下用权的工作自觉。

(23)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持续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加大市场监管文化的培育力度,不断营造“团结奋进、与时俱进、奋勇争先”的工作环境。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志愿服务常态化。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创新群团工作方式,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4104.0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1.7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市局机关合并核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4104.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4.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410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47万元,占81.20%;项目支出771.61万元,占18.8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4.0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1.7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与市局机关合并核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4.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4.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8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与市局机关合并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6.42万元,占8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0万元,占11.75%;卫生健康支出108.69万元,2.65%;住房保障支出216.67万元,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目)2021 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商事网络维护及法制实践专项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科目(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非公党建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87万元,主要用于稽查综合执法办案、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监管、价格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规划发展、网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商标专利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1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计量专项、标准化专项、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11.64万元,主要用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质量发展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公用纺织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抽检与特殊食品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16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手续费、水费、劳务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9.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7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公务接待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与市局机关合并核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计划用于市内市外相关部门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管、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等业务交流工作;市外相关部门来绵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三公经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与市局机关合并核算,相关三公经费并入市局机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23辆,小型客车4辆,越野车5辆,其他车辆1辆

2021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6万元,用于3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计量、标准、认证、地标等质量基础工作,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业务工作需要以及督查、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7.80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增加69.04万元,增长11.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原市食药稽查支队,并入市局机关,相关经费并入市局机关;撤销市商标广告指导服务中心独立核算资格,作为市局三级预算单位,与市局机关合并核算,相关三公经费并入市局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6.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安全抽检与特殊食品检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共有车辆33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药品事务,反映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器械事务,反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化妆品事务,反映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反映知识产权宣传、试点等宏观管理支出。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公开表(2021年)市场局机关.xls

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45301001_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pdf

345301003_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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