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104-0001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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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3 16:57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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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保中心职能简介。

根据绵编发〔2011〕74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物配租和选房工作;2、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内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并负责改造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土地整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安置工作;3、负责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及房屋维护、维修等工作;4、负责以市场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修企业;5、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收缴与管理;6、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内保障性住房入住对象的常态跟踪管理;7、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二)市住保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实施“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宣传,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

3.编制棚改项目规划,提前谋划进行项目储备,做好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4.建立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租户及时清退;

5.对中心管理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维修、升级改造,完善保障房小区功能,提升租户满意度;

6.加强政府资产管理,督促物管企业积极收取租金,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指导培训,确保租金执收到位,管理到位;

7. 开展保障房小区消防安全演练、消防知识宣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小区文明创建、小区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8.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促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9.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会议,落实年度各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保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13.5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较2020年减少2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保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保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1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8万元,占64.76%;项目支出110.50万元,占35.2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保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5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较2020年减少2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3.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较2020年减少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万元,占9.39%;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占2.36%;城乡社区支出151.53万元,占48.32%;住房保障支出125.22万元,占39.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职工基本养老缴费金额100%目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职工职业年金缴费金额100%目标。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独生子女职工的独子奖励,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独子奖励支付金额100%目标。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100%目标。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职工工资支付金额100%、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可持续开展的目标。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公租房宣传、分配、管理、租金收缴、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护)等相关工作,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租房分配率95%、租金收取率91%、租金上缴率100%、维修(护)验收合格率100%的目标。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缴费,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职工公积金缴费金额100%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保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活动。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工作调研、考察等相关公派接待活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保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保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住保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住保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住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住保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表7 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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