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82/202104-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3 14:51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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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第一条承担全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办公室的工作;
   
第二条负责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公益性捐赠款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募集、管理、使用慈善资金及各项专项资金;
   
第三条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工作;
   
第四条组织慈善宣传、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
   
第五条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及协助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抚慰救灾勇士;
   
第六条积极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公益援助事业;
   
第七条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第八条承办政府委托的慈善服务工作;
   
第九条负责慈善援建项目、慈善专项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组织开展省民政厅的试点项目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慈善日常募捐点的设置、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围绕绵阳市慈善总会宗旨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工作,组织慈善宣传、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62.7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单位实有在编人数增加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62.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1万元,占54.82%;项目支出28.36万元,占45.1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7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单位实有在编人数增加1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7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单位实有在编人数增加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4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多级、多地来绵阳进行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活动时,需合理开支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用于租赁汽车开展慈善交流及慈善项目宣传活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绵阳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表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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