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等单位。
联系市公务员局、市台办、市侨联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