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是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绵阳市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城市广场喷泉、人行天桥电梯、城市管理信息发布LED显示屏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绵阳市城区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城市照明管理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绵阳市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参与绵阳市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方案的初审、竣工验收及移交、接管工作;参与绵阳市城区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方案的初审、建设、竣工验收及移交、接管工作。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动《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各方权责,理顺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全链条职责,构建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全面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二是参与“三江六岸”景观打造。会同建工中心、属地政府,主动参与“三江六岸”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助力“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建设。三是加快智慧升级。启动智慧平台软件升级,统一数据接口,逐步实现全市照明设施数据互联,推动与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对接,提升整体效能。四是深化绿色节能改造。持续推广节能技术应用,分批改造传统高耗能灯具,全年计划改造3000盏(套),力争功能照明LED节能灯具占比提升至80%以上。五是加强指导监督。配合委城管科拟从“亮灯率”,灯具、灯杆、配电设施“完好率”,绿色节能改造,设施设备移交等方面对各县市区、园区的城市照明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促进全市照明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六是健全廉政防控体系。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材料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优化招标、物资采购、管理等工作流程,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收支总预算4099.6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65.56万元,主要原因是照明设施电费项目调入专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收入预算40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6万元,占44.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68万元,占55.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支出预算4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6万元,占37.87%;项目支出2547万元,占62.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9.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65.56万元,主要原因是照明设施电费项目调入专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6万元,占13.81%;卫生健康支出30.44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1439.36万元,占78.58%;住房保障支出108.94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2026年预算数为88.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6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6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其他社会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6年预算数为3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1439.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6年预算数为87.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2026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县(市、区)到我单位参观、学习、考察等接待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1辆、大型客车、其他车型16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用于1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393万元,主要原因是照明设施电费项目调入专项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照明处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6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共有车辆19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547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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