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为城市绿化提供服务,负责新建市政公园绿地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原有绿地提升改造;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指导、监察;负责苗圃基地建设和花卉苗木的生产、贮备。
二、2026年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对各区(园区)的绿化巡查、病虫害防治、路线保障等工作,定期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的绿化植物生长状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行道树枯枝死杈、病虫害发生、苗木缺株、绿地土壤板结等情况;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植物应用指南》《园林绿化养护实操指南》等多部技术标准的编制,推动绿化管养标准化、精细化。
创新苗圃管理思路,做好定位分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完成松垭苗圃3.76万株乔灌木的系统养护,推进花卉播种与扦插育苗,成功筛选出既美观、经济又适应本地气候的品种,广受行业及市民好评,为城市绿化美化提供种苗支持。
海绵城市建设方面,以进一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主要任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聚焦“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持续巩固既有建设成果,着力破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力争2026年,城市建成区5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验收。
第二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市绿化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绿化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851.7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合同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绿化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85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1.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绿化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85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72万元,占84.3%;项目支出134万元,占15.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绿化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1.7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合同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1.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绿化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1.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合同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2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5.34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645.06万元,占75.7%;住房保障支出17.4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2026年预算数为156.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补贴及活动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6年预算数为17.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6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公共卫生(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独子费。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6年预算数为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7.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01)2026年预算数为511.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中心日常运转公用支出。保障职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中心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8.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苗圃基地管理及绿化专用车辆运行维护。保障基地市花、市树的培植、推广,园林新品种木本、宿根花卉的引种、驯化等,统筹城区植物病虫害成因分析,研究实验环保用药及生物防治手段,对各区(园区)绿化维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开展城市绿化发展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9.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6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2026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购房补贴。保障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以确保市绿化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绿化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6.62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事业住房公积金、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事业职业年金缴费、奖励金、生活补助、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绿化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7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区、苗圃基地生产运行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绿化中心2026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绿化中心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绿化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市绿化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绿化中心共有车辆8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绿化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3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信息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510782021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