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市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强忠诚、夯基础、护发展”,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全力护航绵阳发挥中国科技城优势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为全市“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安全法治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具体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6万元。市委政法委2026年收支总预算1583.0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6年收入预算1583.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6年支出预算15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57万元,占91%;项目支出146.45万元,占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3.0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3.0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15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2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44.9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7.36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95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从而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146.4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6.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89.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7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突发事件、重要会议、维护社会安全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队伍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法学研究、政法宣传调研、政治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督查、考评、迎检等工作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政法宣传调研、涉法涉诉信访、执法监督、矛盾纠纷调解、政治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市委政法委下属市委政法委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1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委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46.4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46.4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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