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绵阳市财政局

(一)公需科目。会计人员可在有资质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下免费完成相应课程学习,并由继续教育基地通过“知识更新工程系统”进行学习数据上传。公需科目学习数据不再统一同步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确需登记的可自行在“全国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申请登记。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以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统一在“全国平台”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后台推送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及用人单位集中培训的,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申请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平台”在线申请登记。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