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使用?

发布时间:2026-06-12 来源:江油市医疗保障局

本市正常参保的职工医保人员,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供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用于其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支出的费用不在使用范围内。该政策仅共用个人账户资金,不共享医保统筹报销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无法发起账户共济。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成功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后,家庭成员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及共济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结算,系统会自动扣减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