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主汛期人防工程防范应对措施的通知
(绵人防办〔202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学城人防办,各人防工程业主(管理)单位:
为落实绵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主汛期城市管理重点部位防范应对措施的提示函》的要求,作如下要求:
一、各人防工程业主(管理)单位,要按市防汛工作要求,加强防空地下室防空设施监测巡查,备好防汛救灾物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按辖区加强与防汛部门的协调联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检查疏散人员,全力做好排涝准备工作,严防因管控不力致人员被困的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各人民防空办公室对自建自用人民防空工程、公共人防工程,要严格按以上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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