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与安全施工的通知(绵人防办〔2021〕23号)
各人防从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人防办〔202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安全生产实际,现对全市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大事要事及各类庆祝活动多,疫情常态化防空与生产生活相互交织,人防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也进入高峰期,做好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人防从业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生产不出任何纰漏。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科学精准做好生产场地及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抓好在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监理、项管等单位严格按照建设管理规定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为更好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现将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与安全施工规范明确如下:
(一)进入现场的钢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作业,并在机械旁注明安全操作规定。
(二)钢筋机械必须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设置机械和排水沟,防雨雪、防砸、防水浸泡。焊机必须接地,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三)钢筋加工机械要设专人维护维修,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的零部件,特别是易损部件,出现有磨损的必须更换。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
(四)钢筋加工机械处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光线较好的环境下操作。在进行加工材料时,弯曲机、切断机等严禁一次超量上机作业。
(五)施工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工作场所保持道路通畅,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保证安全用电。严禁踩在钢筋或钢管上操作。
(六)现场在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要控制各种机械的噪音。将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
(七)钢筋原材、加工后的产品或半产品堆放时要注意遮盖,防止因雨雪造成钢筋锈蚀。
(八)支模前必须搭好相关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稳固。在拆柱、墙模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模时要有起重工配合;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区域用钢管、安全网封闲,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必须在铺设好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有钩挂的地方,并清理模板上的杂物,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扣现象。
(九)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变形、松动,并组织及时恢复。
(十)木工机械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外壳接保护零线,且绝缘良好。电锯和电刨必须接漏电保护器,锯片不得有裂纹(使用前、使用中随时检查);且电锯必须具备皮带防护罩、锯片防护罩、分料器,并接漏电保护器,电刨传动轴、皮带必须具备防护罩和护手装置。使用木工多用机械时严禁电锯和电刨同时使用;使用木工机械严禁戴手套;长度小于50cm或厚度大于锯片半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两人操作时相互配合,不得硬拉硬拽;机械停用时断电加锁。
(十一)浇筑混凝土时若塔式起重机配合施工时,地面人员一定要配戴好安全帽并注意吊斗,不要被其碰伤。
(十二)在使用混凝土振捣器进行振捣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十三)振捣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在指定电箱接线;振捣棒有专用开关箱,并接漏电保护器(必须达到两级以上漏电保护),接线不得任意加长。电缆线必须架空,严禁落地。
(十四)在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进行浇筑时,严禁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站在泵管前端,以免混凝土泵喷浆时将人喷伤。
(十五)由于浇筑混凝土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因此必须合理的安排工作人员的交接时间,让施工人员有适当的休息时间,以免施工人员出现疲劳作业发生危险。
(十六)在浇筑混凝土时要及时清理落在混凝土泵周围的混凝土,并将混凝土泵内和罐车内流出的循环水做好引导,以免影响市容环卫。
(十七)接拆泵管时,应在泵管架子上挂安全带,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经常观察压力表、油温等是否正常。泵管连接,由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拆接。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定时、定人检查连接件及卡具有无松动现象。
(十八)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槽处,必须安装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能离开现场。
(十九)罐车冲洗后,将清洗用过的废弃水经初步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降尘,并定期将池内沉淀物清除。
(二十)现场混凝土采用低噪音振动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二十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无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操作。
(二十二)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加强电、气焊作业,氧气、乙炔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的管理,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应大于10米,及时清除施焊点周围的易燃物,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用具,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人防设备生产销售厂家,是国家人防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为有效做到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防设备厂员工生命及财产的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此安全生产规范,请各人防设备企业遵照执行:
1.操作人员按照规范进行起重机械的操作;
2.现场指挥人员有序安排吊装路线、规范指挥;
3.吊运的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现场人员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
5.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6.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步骤规范作业做到“十不吊”的要求;
7.在允许操作的地方和焊接场所,应设置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以形成焊接隔离间;
8.及时消除作业周边及下方的易燃易爆物质;
9.定期清扫焊接通风除尘管道中的积碳等杂物;
10.氧气瓶与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m,不得靠近热源;乙炔瓶应配置回火防止器;
11.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应平整牢固;
12.软管材质应符合要求,且无泄漏、磨损、老化;
13.有可能造成缠绕、吸人或卷入、刺割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罩,防护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的相关规定,并确保有效;
14.转动部位的连接销、刀排的突出高度应符合标准;
15.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三、压实责任,严格追责
一是各人防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的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二是要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标准,夯实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用制度管、按标准做事的理念,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坚持分层分级管理,层层压实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摆在重要位置。
此《通知》至公示之日起生效。
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相关信息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510782021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