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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人防警报设施许可

发布日期: 2017-08-16 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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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人

需拆除人防警报设施的单位

三、申报材料

拆除防空警报设施的申请

四、办理程序

1、拆除人防警报设施的单位申请1259178.doc

2、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接件受理

3、人防驻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首席代表审查

4、办结

五、应交材料

拆除人防警报设施

1259180.doc

 

六、承诺时间

   即办

七、办理地点

绵阳市新益大厦南楼10F―13F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一、联系电话

0816―23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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