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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28 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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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某审计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

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15日历天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邀请在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资质或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条件,并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规定采取相应保密管理措施。

4、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2022年以来完成一个以上的涉密项目审计服务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 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申请人是企 业法人分公司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 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六章“格式3”)。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也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具备省级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资质或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条件,并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规定采取相应保密管理措施。

相应保密管理措施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具有成立或者指定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保密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

(2.)具有详细的保密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保密责任和人员分工的证明材料;

(3.)与从事涉密采购业务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管理要求证明材料;

(4.)具备用于涉密采购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的证明材料;

9.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2022年以来完成一个以上的涉密项目审计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法人身份证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格式自拟。

资格预审的审査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由采购人负责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实施资格审查、现场随机抽取等。

2、本项目资格预审以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格证明材料为依据。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过程中,不要求资格证明材料中涉及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到场核对身份,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对,不会有其他不合理要求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不告知说明理由。本项目随机抽取供应商时,采取乒乓球摇号等普遍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将由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4、本项目采购人将向通过随机抽取进入磋商评审环节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

五、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磋商(抽取家数和比例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 家且≤5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5家,则随机抽取5家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方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给予保密。抽取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告知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5年 12月 4日 9点1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在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7号)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 ccgp-sichuan. gov. 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审计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81788313 18009098692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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