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109号答复的函
邓新委员:
您提出的《筑牢城市消防安全屏障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建设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撑
2024年6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四川省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技术导则》,明确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消防技术要求。住宅小区内部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可根据《技术导则》进行消防设计和管理。2024年8月,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建设力度
一是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统一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按0.6个/户配建停车位,按停车位数量的50%配建充电装置。二是对老旧小区,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3类,其中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列入完善类改造内容,2025年1月,我市印发《关于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通知》,要求将停放场所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增设充电端口。三是对于其他既有住宅小区,通过业主委员会自筹资金、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投资、引入第三方运营等形式,利用小区公共空间或原有自行车停放场所选址建设。推动建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鼓励社会单位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购买相关保险。截至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共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4065个,设置充电端口74148个。
三、加强日常监管
2024年3月,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一是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定期复查,建立整治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账,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充电场所4879个(次),完成问题整改1296处。二是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在物业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应急消防预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指导业主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持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努力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充电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廖鸷,联系电话:15983679188)


川公网安备510782021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