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殊时段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整合并编订纂修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并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法典正式施行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废止。为维护法治统一,需对不符合、不衔接法典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三)《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函〔2026〕76号)。
三、主要内容
将首段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其余内容不做修改。
四、施行时间
本修改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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