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5号)的批复
绵府批复〔2023〕76号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
你委《关于向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5号)的请示》(绵科管委〔202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委代表市政府向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X2022—5号)划拨给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划拨宗地面积173846.55平方米(260.77亩),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防护绿地,用于绵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
二、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按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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