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永兴镇狮子山村和华裕路社区土地为国家所有权的批复
绵府批复〔2022〕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确定位于永兴镇狮子山村和华裕路社区三宗土地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请示》(绵自然资规〔2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同意将位于永兴镇狮子山村和华裕路社区三宗土地共计24901.3平方米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
二、有关该宗土地的利用事宜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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