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2020年第25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2020-12-14 13:24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字体:【    】 打印

绵府批复202025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绵阳市2020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绵自然资规〔20204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绵阳市2020年第25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土地经批准征收后,由你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重新组织测算,及时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

二、按照《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规定,由你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征地报批前置程序,未完成征地报批前置程序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121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