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0-11-30 10:37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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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府批复2020228


科创园区管委会:

《关于划拨科创区人工湖东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科创区管委2020140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代表市政府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位于人工湖东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划拨给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划拨宗地面2025.99平方米(3.04亩)。土地用途为派出所用地。

、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照土地成本缴纳划拨土地价款62.4485万元并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起一个月内付款成交总金额的50%,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

、涉及该宗土地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绿地用地704.75平方米(1.06亩)你区代表市政府按照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55号)规定办理。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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