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2023-03-30 12:45文章来源: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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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制定依据

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绵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问题为1005公顷15075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以出让方式供应的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为166.19公顷(2493亩)。

2.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商服及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量为88.80公顷(1332亩)。

3.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工矿仓储及教育科研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60.49公顷(3907亩)。

4.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489.52公顷(7343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涪城区449.12公顷(6737亩),占比44.69%;游仙区89.32公顷(1340亩),占比8.89%;安州区64.69公顷(970亩),占比6.44%;科技城直管区133.94公顷(2009亩),占比13.33%;经开区68.14公顷(1022亩),占比6.78%;科技城新区158.30公顷(2375亩),占比15.75%;仙海区41.49公顷(622亩),占比4.13%。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具体地块指标

《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涉及的地块面积、用途、容积率等预公布指标详见附表。具体出让时的相关指标以最终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及须知为准。

三、计划发布主体及发布时间

根据《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33月29《绵阳市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由市人民政府印发。

计划的组织实施

(一)加大供地计划执行力度

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应围绕计划供地时间,加快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监管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新增供地,须专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用地实施严格的动态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建、供而未用等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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