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文广旅办发〔2022〕66号 关于印发《关于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和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6-30 10:44文章来源: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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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园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加快文旅市场复苏步伐,全力推动全市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绵阳市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绵府办发[2022]27号)等文件,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关于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和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遵照执行。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7日    

关于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和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一、文旅行业纾困

(一)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

落实文旅部质保金暂退政策,暂退额调整为已缴纳金额的100%,延长补足质保金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对正常营业的旅行社企业,由县市区(园区)文旅主管部门推荐,根据企业规模和带动性进行补助,按30%、30%、30%、10%权重对上年度营业收入、税收、缴纳社保、12301平台上合同总数和游客总人数进行综合评判打分,对排名前10位的,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纾困补助。

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①依法在绵阳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2021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旅行社;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未纳入征信黑名单;③按规定填报了2021年度旅行社统计年报;④2021年以来无重大投诉、无重大负面舆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7月5日前向市文广旅局市场科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联系人:李翠芳,电话:0816-2242263,邮箱834653453@qq.com。申报材料包括:①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②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承诺书(详见附件2);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④2021年12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清单(2021年度);⑥12301平台合同总数和游客总人数截图。

(二)支持旅游景区恢复发展

正常开放的3A及以上景区,按2022年接待游客人次、营业收入、税收、社保、参与和组织优惠促销活动情况、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指标综合考核,对排名前10位的,分别给予5-2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另文通知。

(三)支持影院恢复发展

对注册地、纳税地均在绵阳的影院,按每座每月15元标准连续补助六个月,并按企业2021年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本项由电影主管部门制定细则并实施)

(四)支持营业性演出团体恢复发展

对在绵阳注册且取得营业性演出资质满一年,已纳入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坚持不裁员的演出团体,依据2021年演出经营活动情况、参保人数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对规模以上营业性演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纾困补助;对演职员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上的规模以下营业性演出团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纾困补助。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7月5日前向市文广旅局艺术与非遗科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联系人:曹本川,电话:0816-2243915,邮箱:85623562@qq.com。申报材料包括:①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②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承诺书(详见附件2);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演职员名单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清单(2021年度、2020年度);⑤取消演出场次或退票金额证明材料;⑥2021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五)重点文旅场所防疫补助

对星级饭店分档次给予一次性防疫补助,四星级及以上补助3万元,三星级及以下补助2万元。对规上文体娱行业中的景区类、娱乐类、体育类企业给予一次性防疫补助2万元,具体补助对象以市文广旅局认定为准。

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7月5日前向市文广旅局产业科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联系人:陈建瑜,电话:0816-2557820,邮箱: 1991644514@qq.com 。申报材料包括:①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②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承诺书(详见附件2);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减轻企业防疫负担

对全市文旅场所工作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的给予补助。市级层面暂安排经费预算20万元,按各县市区(园区)文化旅游企业总量和规模进行预算分配,企业向所在地的文广旅主管部门据实申报核酸检测补助。联系人:市文广旅局市场科孙涛,电话:0816-2315373。

二、文旅行业促消费

(七)发放文旅消费券

在已发放30万元文旅消费券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万元文旅消费券。注册地、纳税地在绵阳市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民宿、旅行社、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书店、体育场馆等文旅行业市场主体经自愿申请并审核合格,均可参与活动。

(八)推动景区联营

2022年6月至8月期间购买“绵阳方特东方神画”门票的游客(年票、团队票除外),可凭方特门票于2022年8月31日前免门票游览市内任意一家A级景区。(详见附件3《绵阳市收费景区联营活动实施细则》)

(九)鼓励开展团队游

旅行社组织单团游客人数20人以上或自驾游30人以上,在绵阳住宿1晚或游览1个以上售门票景区,按每人10元给予旅行社补助;在绵阳住宿2晚及以上,按每人20元给予旅行社补助。单个旅行社最高可申领补助20万元。联系人:市文广旅局市场科孙涛,电话:0816-2315373。(详见附件4《绵阳市鼓励旅行社开展团队本地游奖励办法》)

(十)开展“绵阳市文旅消费季”活动

以消费券、文旅促消费活动为引领,2022年6-9月全市文旅行业大力开展“绵阳市文旅消费季”活动。推动露营基地建设,举办首届露营节。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园区)、各类文旅场所开展惠民促销活动,有关活动可在绵阳文旅新媒体渠道免费推广。活动结束后,经活动举办主体申报,市县两级综合考核,对组织力度大、促销效果好、顾客满意度高的活动举办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文通知。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申请表.doc

      2.绵阳市文旅行业纾困补助承诺书.doc

      3.绵阳市收费景区联营活动实施细则.doc

      4.绵阳市鼓励旅行社开展团队本地游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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