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科学城民政局、各园区社发局、财政局、残联:
为持续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有效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补贴标准。从2022年起,全市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年分别增加10元/月,到2025年达到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落实资金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继续按照《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绵民发〔2016〕19号)确定的分担比例执行。即:省财政按50%总体补助水平对市县给予补助(其中:对扩权县补助比例为55%,对其他市县补助比例为40%),市财政按15%的比例对非扩权县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市、区)承担。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要严格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和上报。
四、执行时间
2022年3月起执行。
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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