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2016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7-29 10:26文章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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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日在绵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绵阳市财政局局长 侍玉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绵阳市2016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1至6月全市及市级、市属园区财政预算收入变动情况

(一)1至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

向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报告的代编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06.3亿元,汇总经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01.41亿元。

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2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

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市属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8.65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

(二)1至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

向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报告的代编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3.09亿元,汇总经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3.26亿元。

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43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

市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市属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09亿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

二、2016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稳增长,狠抓增收促支工作。1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71亿元,占年初代编预算106.3亿元的60.87%,占汇总全市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下同)101.41亿元的

6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3亿元,占预算的52.8%,增长2.63%;非税收入完成27.41亿元,占预算的89.08%,增长25.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36亿元,增长10.9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4亿元,占预算的82.03%,增长15.88%,均为非税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03亿元,增长15.73%。

市属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7亿元,占预算的66.89%,增长11.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55亿元,占预算的56.64%,增长1.92%;非税收入完成2.92亿元,占预算的163.13%,增长63.13%。市属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55亿元,增长18.5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77亿元,占预算的28.08%,下降20.5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35亿元,下降5.93%。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1亿元,占预算的33.31%,下降28.6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亿元,下降0.57%。

市属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68亿元,增长422.94%。市属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2亿元,增长395.1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0万元,支出完成84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尚未实现。主要原因是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企业上年净利润计算,由于上市公司2015年审计报 告出具较晚,同时为确保国资收益应缴尽缴,目前正委托中介机构对市级重点企业进行收入核查。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列赤 字”原则,故暂未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57亿元,占预算的63.6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76亿元,占预算的43.68%。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8亿元,占预算的53.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73亿元,占预算的42.72%。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1.财政收入增势稳定,执行进度好于预期

1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7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3.8%,超时间进度13.8个百分点。从收入完成级次来看,市县两级共同增长,其中:级 超时间进度32.03个百分点;县级超时间进度11.36个百分点。

2.税收收入增长回升,主体税种支撑有力

1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共计完成21.24亿元,比上年同期18.71亿元增加2.53亿元,增长13.52%,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6.95%,比上年同期增加5.46个百分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快,但契税、耕地占用税受政策红利的释放和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出现一定程度的减收。

3.重点税源企业逐步企稳,税收贡献仍然欠佳

根据税务部门对我市143户重点企业入库税收的监测,1至6月,143户企业共计入库税收31.7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55亿元,下降1.7%。其中:56户重点企业入库税收实现增长,增加8.4亿元,占企业户数的39.16%;87户重点企业入库税收为负增长,减少8.95亿元,占企业户数的60.84%。

4.财政支出增幅提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至6月,全市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6亿元,增加14.85亿元,增长10.96%。其中:民生支出98亿元,增加17.99亿元,同比增长22.48%。

5.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难度加大

受宏观经济和政策调整影响,以及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全市财政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与此同时,政策刚性支出增多,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需求巨大,预计今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很大。

(三)1至6月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两个一号工程”,聚焦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开创了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1. 强化预算源头控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按照《预算法》规定,遵循“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细化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和编列口径,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编制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大预算编制的透明度,除涉密部门外,2016年84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均报市人代会审查。同时,将市国土资源局等3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报市人代会专题审查。

2. 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建设幸福美丽绵阳

在经济增速放缓,可用财力增长困难的情况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民生工程建设,2016年全市累计计划投入资金132.83亿元,较上年增长4.6%。其中:各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77.98亿元。1至6月,全市已投入资金73.9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55.68%,其中: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57.3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73.57%。筹集各类投资建设补助资金3.5亿元,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下达各类交通项目资金9.15亿元,大力支持交通大会战。

3. 实施财政金融互动,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争取置换债券额度控制数91.18 亿元,争取新增债券23.94亿元,截止6月底,已到位资金74.63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当期偿债压力和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兑现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已促成合作银行累计发放贷款27.36亿元,贷款余额12.13亿元,放大倍数达到13倍。发挥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作用,已为66户工业企业办理应急转贷资金82笔,转贷总金额达到6.46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3亿元。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制定出台《绵阳市农业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担保业务县(区)推荐制度。

4. 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省率先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制定出台《绵阳市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建立投资引导基金,变财政直接补助为间接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本地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制定出台全市推广PPP工作实施意见及PPP项目推进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推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并给予一次性奖补。

5. 扎实做好管理创新,稳妥推进财政改革

发挥好财政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加强财税形势的分析与研判。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完善提升财政绩效管理,试点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深化完善公务卡改革。配合做好安县撤县建区工作,加快安州区经济社会发展。

6. 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缓解市县财政压力

坚持把对上争取作为缓解财政困难,实现借力发展的有效手段。精心研究中央和省财税、金融政策,准确把握支持重点和政策导向,提高对上争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对上争取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对上争取积极性,全力确保对上争取迈上新台阶。

7.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安排资金安全检查、城乡医疗救助等财政监督检查项目9个。

8. 逗硬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

三、 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及措施

下半年,全市各级财政将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为绵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 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培育重点财源建设

坚持依法征收,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挖掘收入潜力,组织做好非税收入解缴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实施重点财源建设。综合采取体制激励、专项支持等方式,支持特色支柱税源发展壮大,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财源税源培育。

(二)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精心实施好“项目年”,围绕交通攻坚大会战和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政府投资,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三农”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点特色区域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绵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三) 兜底民生保障工作,集中打赢扶贫攻坚战

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健全民生保障分类管理和共同分担机制,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65%左右。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大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务实管用的财政扶贫体系,按照省财政厅“1+4+4”财政扶贫政策方案,逐年增加扶贫专项资金规模,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多举措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

(四)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重点项目支出

今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幸福美丽绵阳建设、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资金需求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全市各级财政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合理界定财政的作用和边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资金用到“两保一转”(保运转、保民生和转方式)上来,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扩大绩效考评范围,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健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财政补助、股权合作、基金引导、价格调整等政策支持,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破解专项资金多、散等问题,逐步扩大专项资金整合范围,集中财力保重点,充分发挥资金整合的“聚焦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

财政职能,确保2016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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