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9-09-27 13:32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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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经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市级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5649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9690万元下降41.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下降38.8%;公务接待费611万元,76.74%;公务用车购置费1647万元,上升145.82%,公车运行维护费3238万元,下降47.29%

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原食药监局使用中央、省专款购车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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