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09:27文章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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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39以下简称《方案》)对新冠肺炎感染者转运工作的组织、承担转运工作的人员、转运车辆和设备、转运工作中的个人防护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感染者转运流程和穿戴及脱摘防护用品流程。为认真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

各地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组(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单位)定点救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及时《方案》内容宣讲、传达到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转运工作组织实施

各地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组(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单位)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方案》确定的措施和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实施。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

各地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组(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单位)定点救治医院要对参与感染者转运的单位、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实战演练,使其全面熟悉转运工作流程、穿戴及脱摘防护用品流程,强化人员防护,严格车辆设备消毒,确保安全完成转运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各地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监督和检查,保障《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有效落实,确保新冠肺炎感染者转运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运行。

上述前项工作请于325日前完成,第项工作请于3月底前完成。

 

 

               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综合工作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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