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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用于重灾群众

    目前,国家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项救灾物资、资金已陆续下发我县,为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分配、拨付、发放、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促进救灾物资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重灾群众,梓潼县采取条措施,切实整合监管资源。
  一是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县级领导及部门联系乡镇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上相关部门在加强对救灾款物监管工作中的职能。明确提出党政一把手对救灾物款监管工作负总责,款物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全面公示,专帐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县民政局要坚持突出重灾区、突出重灾户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并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接收使用救灾款物的监管。县审计局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物资采购,确保资金规范运作。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重大案件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斌任组长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小组,由县级部门联系乡镇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组牵头人任监督小组组长。并于525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救灾物资资金监管任务,要求各监督小组要净化责任意识,将救灾物资作为经常性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并要及时将监督情况上报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县级各相关监管机构积极行动,出台制度,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救灾帐篷发放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了纪律要求,并直接参与了捐赠募集监督工作。县审计局出台了《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措施,并成立了审计监督综合协调组及资金、物资、物资采购、应急项目三个审计监督组,确保监督审计责任落实。县财政局于523召开了全县各乡(镇)财政所长会议,出台了《关于对乡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式,成立了九个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全县各乡镇分片全程跟踪检查。
  四是在大量救灾物资、资金的陆续下发我县的关键时期,县纪委整合县审计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民政局等全县各相关监管单位力量,由县纪委常委牵头成立6个督查组,于524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了首次督查,对各乡镇提前打招呼,提出了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的接收、管理、发放等环节的纪律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为后期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通过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督资源的整合,我县目前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操作规范,确保了所有救灾款物均用于重灾区、重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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