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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城区二00八年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梓潼县环状况

  

 

签发:孙        梓潼县环境保护局     2008718

 

 

梓潼县城区二00八年

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二00八年二季度梓潼县城区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二氧化硫

梓潼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二季度日平均值浓度为0.024毫克/3,达到标准;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60.030毫克/3。日均值超标率0%

(二)二氧化氮

梓潼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二季度日平均浓度为0.021毫克/3,达到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0.0160.029毫克/3。日均值超标率0%

(三)可吸入颗粒物(PM10

梓潼县城区环境空气中PM10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二季度日平均浓度为0.101毫克/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890.115毫克/3,日平均浓度超标率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照9个指标评价,梓江干流地表水水质状况如下:

梓江入境断面达标。

梓江出境断面达标。

三、环境噪声质量

梓潼县城区环境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昼夜平均连续等效声级50.7dBA),其中昼间连续等效声级53.9dBA),夜间连续等效声级42.9dBA),全部达标。

 

报:县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级有关部门,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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