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督查组成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技园区管委会及县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调研督查主要内容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创新作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督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深入了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基层的实际情况、具体困难,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调研督查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调研督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准确了解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坚持有的放矢的原则。调研督查工作要紧紧抓住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当前中心工作,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研督查,做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三)坚持形式多样的原则。调研督查工作要根据各部门政务服务内容、形式、程序的不同,采取听汇报、个别交谈、实地查看、检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和上门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督查工作。调研督查组成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督查不少于两次。 (四)坚持工作落实的原则。调研督查工作的一般性调研督查,原则上要形成情况汇报,专项调研督查工作必须形成专门调研或督查报告,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上报和存档。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