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游纪发[2008]14号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
绵阳市游仙区监察局
关于对我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开展
效能监察的通知
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灾区安置住房(包括临时过渡安置房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是当前恢复重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8月12日前解决过渡性住房安置问题,促进永久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完善相关机制
做好我区安置住房建设,是解决我区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最紧迫、最现实的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大。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重建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中央、省、市、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我区安置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监督机构,落实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区关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区将由区目督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建办、区民政局、区城建环保局等五部门组成五个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组(组成人员见附件),对我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安置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行。
(三)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
经济试验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在区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完善安置住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的相关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我区安置住房建设工程能够如期完工。
二、紧密围绕安置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区目督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建办、区民政局、区城建环保局要及时掌握省、市、区各级对安置住房建设的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做到任务清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个别询问、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多种有效形式,对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一)对安置住房进度、质量、配套、环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置住房项目验收,保证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二)对建材生产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专供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保证建材供应,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对农村安置住房建设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发放体系,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防止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行为发生;
(四)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为了推动安置住房的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将抽调人员于7月29日至30日对经济试验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进行汇总梳理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还将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作为行政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严肃查处安置住房建设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区纪委、监察局将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有关安置住房建设问题的投诉。区效能办将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8111131和电子邮箱yxjwyx1@163.com,接受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经济试验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布行政效能投诉电话。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行政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对在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行政效能问责制等相关制度严肃查处。
重点将对以下五类问题进行查处:
(一)对中央、省、市、区有关安置住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的;
(二)对住房安置规划失误,方案存在明显疏漏,未按要求完成安置任务的;
(三)对在资金分配发放中出现重大失误,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甚至发生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虚报冒领资金的;
(四)对由于官僚主义,失职渎职,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对其他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对存在严重问题、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将全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经济试验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请于8月7日前将开展受灾群众过渡性住房安置情况和永久性住房建设自查情况报区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8111131,联系人:杨浩)。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随时上报。对不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通报。
附:游仙区安置住房建设监督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2008年7月25日
附件:
游仙区安置住房建设监督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李 昶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宋素华 刘 红
检查单位:经济试验区、游仙镇、
石马镇、东林乡、云凤乡
第二组:
组 长:赖鸿殊 区目督办副主任
成 员:王 法 唐春英
检查单位:新桥镇、街子乡、忠兴镇、
凤凰乡、太平乡
第三组:
组 长:陈 钢 区农建办副主任
成 员:严方德 任慧敏
检查单位:魏城镇、柏林镇、朝真乡、
徐家镇、东宣乡
第四组:
组 长:杨国燕 区城建环保局纪检组长
成 员:马 军 刘彬玉
检查单位:刘家镇、石板镇、观太乡、玉河镇
第五组:
组 长:陈 银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 辉 严 蓉
检查单位:小枧沟镇、建华乡、白蝉乡、梓棉乡
检查组车辆由组长单位派遣。
主题词:行政效能 住房安置 通知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印
(共印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