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则:一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二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三是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四是条块结合、属地负责;五是先生活、再生产。优惠政策:县财政按1500元/户标准预拔给因灾住房倒塌农村无房户重建补贴资金。在规划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减化土地审批程序,优先保证建房用地,保障建房木材采伐,全部免收相关行政性收费和其它服务费、工本费,尽最大限额减免法定费用。责任主体: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学校、企业和农民,引导干部职工、城乡居民打消两眼向上的念头,把灾后重建建立在依靠自身力量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