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客运企业、客运中心严格按照春运要求,将交通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到各片区负责人,实行包干落实,并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五不出站”规定,配备专职“三品”检查员,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例检制度,坚持短途日检、长途趟检,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客运车辆未经日趟检或检验不合格,一律不得派车发班;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安全员上路巡查等方式,加强客运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对驾驶人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争道抢行、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和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客运交通安全岗位津贴制度,实行行车班组长片区负责制,对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加强车票价格监管,坚决打击乱涨价行为;加强交通安全责任监管,并督促各客运企业使用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车辆现场检查情况登记本》、《驾驶员台帐记录本》等10余种安全管理资料,并统一归档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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