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承办局机关政务活动事宜,拟订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秘、目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职工考勤考核;负责来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印章管理、文件资料印刷、报刊杂志订阅、车辆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组织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工作年鉴和全局大事记。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参保职工连续工龄的认定工作。
    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发布;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咨询工作;拟订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制订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财务股


    编制、审核局内经费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各项保险基金的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工作及基金的划转;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及机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发放各种收费票据和有价证件(证券);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系统的综合汇总统计工作。

 三、劳动争议仲裁股(挂“盐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承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县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进行争议处理仲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处理、仲裁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负责各类劳动合同效力确认、集体合同审查;负责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实施对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四、就业服务股(挂“盐亭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盐亭县就业培训中心”牌子)

    贯彻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规则;审批县辖范围内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负责承办职业分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执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和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存储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就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区就业服务实体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服务工作。
    负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帮困就业、再就业援助、实施社保补贴、用工补助;负责再就业资金安排方案的制定、拨付计划的编制和统计工作;负责自主创业专项担保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协助发放和回收工作;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五、征收股

    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集,协助业务股室催收清欠;建立养老(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集台帐;负责基金征集汇总统计工作;审核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参保申报。

 六、养老保险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申报、登记;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的填写、个人帐户的建立、管理和转移;负责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审核确定;负责养老保险费的催收、清欠和养老保险稽核、统计工作;负责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资格初步认定及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变更核定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含死亡丧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拨付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含死亡丧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整;承办全县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负责破产、兼并、改制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用的清偿。

 七、医疗保险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核定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申报、登记;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催收、清欠和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编制医疗保险待遇拨付计划;负责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管理和转移。负责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行、数据安全存储。负责医疗保险卡的批量制作、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机构、门诊部、药店的定点、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查处医患双方在实施医疗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八、失业保险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失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核定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申报、登记;负责失业保险费的催收、清欠和失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登记、月拨付计划的编制和失业保险统计工作;负责失业保险专项经费使用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参与依法破产单位失业保险金的清算工作;负责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验证、注销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的统计上报和有关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
    负责全县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审批、建设和发展工作;管理、监督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活动,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组织实施劳务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以及有序流动、跟踪管理服务、转移培训与监控工作;负责招用工信息的审核与广告发布的备案工作,规范单位使用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用工行为;负责全县城乡就业再就业、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综合统计与报告工作。

 九、工伤生育保险股(挂“盐亭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办理各项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申报、登记和验证;编制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负责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催收、清欠和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工伤与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和统计工作;编制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拨付计划;负责职工伤(残)亡性质认定的调查取证、伤(残)亡性质认定;负责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职工伤残护理依赖程度的上报鉴定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待遇支付股

    负责全县养老(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含死亡丧葬待遇)的复核、拨付、统计以及拨付台帐的建立工作;协助有关股室清偿社保费用;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年检工作;负责追缴虚报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负责对原接收的破产改制企业资产的管理、出租及处置方案的制定工作。

 十一、基金监督稽核股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内部监督、稽核、审计;牵头承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工作,核实参保单位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核查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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