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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各地块的空间环境应以规划分图图则的相关要求为指导。
第二十条  总体景观设计应以仙海湖为中心,为保证绿岛、碧湖、蓝天所形成的环形向心软质生态空间的总体风貌不受损坏,规划要求建构筑物等人造硬质空间应散点隐蔽于绿化之中
第二十一条  规划区内六大交通枢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同时又是环形向心视景的主视点;作为环状视景圈上的重要节点,六大交通枢纽的广场空间应个性鲜明,特色突出。
第二十二条  陆相地标“神仙树”和核心区自然至高点要严加保护。
第二十三条  夜景照明要以环湖路路灯照明形成环状“串线”,再重点照明各地块及各功能空间形成“佛珠”,则总体夜景就如同浮在仙海上的一环串珠。再加上局部的艺术照明,使规划区内夜景达到动感神秘的效果。
第二十四条  全规划区的标识系统、广告系统、交通指示系统等形象设计工程需统一设计、统一布置,从而形成全规划区的标识明确有序,和谐一致;区内各单位设置个性化标识系统必须经过仙海管理机构核准,禁止各单位、个人乱设乱放广告。
第二十五条  由于没有完整的地勘资料,本次规划不能对各类用地的地质条件进行评估,因此规划规定:在开发建设之前,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地段,必须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治,大型建构物应避开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地段,或者退让足够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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