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环境设计及控制 一、人居环境设计: 1、在仙海核心区环湖旅游干线两侧?尤其是外侧),人居条件较好的地段,疏密有致地布局了一些开发建设用地,这种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
有一定的连续性的布局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规划“死角”的出现,因为人迹罕至的“死角”地带一般情况下是犯罪活动高发地带,而旅
游区最忌发生强抢行凶事件;当然单靠规划设计是不能够全面保证全区安全的,仙海核心区管理上还需加强安全措施,全天侯定时安全巡逻,
加强景区安全教育与安全意识。 2、动静分区明确:本规划西区和西湖区为人流动态活动区,其余区段基本属于人流静态活动区; 3、消费群分区明确:本规划西区和南区基本属于大众性消费组群区域,东区为高消费组群区域; 4、人流疏密分区明确:本规划西区为人流活动稠密区,南区和北区为中度人流密集区,东区和中部的天龙山区是人流活动稀疏区; 二、空间环境设计: 1、保护仙海核心区生态环境和提高其环境品质是本次规划的主线。规划尽可能地保持仙海核心区的原生态视景和总体轮廊线不变,让开发建设
用地尽量集中并向区外发展:湖面规划中,活动区主要集中在西湖,其湖面面积仅为2.44平方公里,只占全仙海湖面的39.5%;陆域规划中,生
态保护区、生态恢复区和浅度生态开发区总计达到6.0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陆域面积的57.7%,中、高强度开发的陆域只占规划总陆域面积的
31.4%。 2、开发建设用地的建构筑物应采用“散点绿隐”方式布局;建构筑物水平向不宜过宽,尽量采取散点式布局;沿湖立面以树木和绿葱隔断隐蔽
;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沿湖人工雕琢景观的显露比例; 3、标志物: · 自然标志物神仙树要严加保护; · 仙海核心区山势平缓,规划建议在以下适当地段建造竖向标志物以达到视景的变化和平衡:1、因为人流集中区和主要视点均在西区,所以
本规划建议在西区对面的师公山(规划区最高点)上,建造一座百米左右的观光塔;2、在凤凰山622标高处,结合水塔建造一座标志塔;3、将
天龙山上原有标志塔进行改造与美化,使其成为仙海湖的中央标志塔。仙海核心区是美丽的,如果在空中俯瞰就更能感受她的美丽与风韵,因
此规划建议师公山和凤凰山的两个标志塔构筑物应具备登高望远的条件,以便为游客提供不同视角的高空观光点; 4、标志系统 · 仙海核心区虽然进驻单位多,独立管理经营单元多;但是标志系统必须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管理;文字为中英文对照以显示科技城的
国际性; · 仙海核心区内禁止立放任何形式的广告牌,以避免把浓郁的城市型商业气息带到仙海生态旅游区;必要的安民告示、经营内容明细表、价格
明细表等均应布置在室内; · 仙海核心区除游乐园、人造沙滩水上乐园和核心生态保护区建生态围界、绿色植物型围墙外,所有独立经营单位禁止构筑围墙,而以绿化、
水沟等形式自然分隔,从而形成总体视景的统一性、亲和性; 5、夜景及灯光景观设计: · 神仙树作树底灯突出生态标志; · 仙海核心区环湖干道和主要支线道路,统一在道路向湖一侧作单侧路灯,每20米左右一杆;灯杆上不得作广告悬挂物;灯杆广告悬挂物只规
定在绵梓公路及主次出入口处悬挂,形成主题营造氛围; · 仙海核心区的建构筑物的灯光设计应高雅、大气、自然,与生态环境完美结合。艺术灯光统一为泛光灯、面光灯;绿化树可作星光灯渲染氛
围;建构筑物上不宜使用美纳灯、连珠灯来形成灯光轮廓装饰; · 仙海夜景灯光布局要明暗相间错落有序; △ 最亮区为西区和南区; △ 最亮点为三个标志物和六个枢纽广场处; △ 西湖、南湖为湖上流光异彩区;灯光装饰的游艇,茶艇像天空流动的星星在湖面上游戈,从而增加了仙海夜间的动感; △ 核心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为生态夜间涵养区,原则上不设或少设灯光照明,成为仙海核心区的夜间暗区; △ 为渲染仙海夜景动态气氛,在天龙山岛尖标志塔可设激光摇曳灯,但只射向西区和南区;不得射向上述生态夜间涵养区; 6、无障碍设计 仙海核心区虽然是山地丘陵区,但按照国家规定全区项目均应作无障碍设计;个别地段确实有难度时,可以用升降梯解决残疾人升落问题。 三、活动项目的安排与建议 仙海核心风景区通过综上所述的环境处理和控制,将会形成生态性很强的特色,她必将为市场所青睐;她将成为国际流行的生态竞技活动的优
选地。仙海核心区管理机构可以组织以下竞技或节庆活动,来提升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 1、国际马拉松环湖比赛; 2、国际自行车环湖比赛; 3、国际马车、牛车等环湖比赛; 4、国际旱地滑板环湖比赛; 5、彩车环湖游; 6、龙舟竞技; 7、滑水、水上叠罗汉竞技; 8、环湖热气球升空竞技; 9、国际婚庆及婚纱摄影等;
第二节 开发控制
一、开发强度控制: 仙海核心区陆域面积为包括向外扩展用地共约10.4平方公里,其开发强度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分为五级,详细情况参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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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总用地
面积(ha) |
占有
比例 |
开发强度概念 |
容积率 |
|
1 |
生态保护区 |
59.7 |
5.7% |
禁止开发、无建筑物、无游人活动区 |
— |
|
2 |
生态恢复区 |
241.5 |
23.5% |
以生态恢复为主,以适量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区域 |
— |
|
3 |
浅度生态开发区 |
401.8 |
38.6% |
可浅度开发的区域 |
≤0.25 |
|
4 |
中强度建设区 |
307.3 |
29.6% |
生态建设区域 |
0.25~0.5 |
|
5 |
高强度建设区 |
20.3 |
2.0% |
城镇型开发区 |
0.5~2.5 |
|
合 计 |
1030.6 |
99.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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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规划区总陆域面积1040公顷。
2、表中比例为各类用地面积所占陆域面积的百分比。 |
二、高度控制: 1、仙海核心区无航空航线限高要求; 2、仙海核心区高度控制属区域形象设计和维护总体环境品味的弹性控制; 3、仙海核心区规划的三处标志塔要高度适当; 4、仙海核心区建筑物以建筑限高来控制。 5、全区禁止建设高层建筑,最高不应超过15米约4层以下(标志物除外)。 三、建筑风格控制: 1、仙海核心区建筑风格统一规定为“现代”风格; · 对传统民族风格和欧陆风情的建筑形式限用、少用; · 建筑形式的“现代”可以加入民族的和欧陆的“建筑符号”; 2、仙海核心区的建构筑物的向湖立面禁止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避免“光污染”; 3、仙海核心区的建构筑物外饰应鼓励使用生态环保材质,多用涂料而不宜使用瓷砖饰面; 4、仙海核心区坡屋顶建筑物的屋顶,鼓励使用生态环保材质,例如草顶、树皮顶、石板顶、粘土瓦等;不得使用反光型玻璃瓦; 5、仙海核心区平屋顶建筑物的屋顶,上人屋顶须作绿化处理,不上人屋顶须作人工草皮或涂绿色平光漆或涂料; 6、建筑色彩强调与青山碧水的生态环境相互统一,相互协调;建筑密度较大的区域应注重绿隐; 四、后退红线控制: 1、仙海核心区沿环湖干道建筑后退道路红线5M ; 2、沿支线道路建筑后退红线3M ; 3、若以上规定在局部特殊地段不能实现时,可根据地方规定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必须征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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