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台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意见》 |
| | 近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三台县《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意见》,县领导陈福林、兰劲、魏富祥、刘晓辉、李晖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三台县正在制定中的《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意见》展开热烈讨论,分别对落实政策、鼓励支持严重受灾农户进行农房重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根据省市有关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文件和三台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三台县正在制定并即将出台《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意见》,作为指导全县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的指导性意见和支持政策。《意见》提出,全县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力更生、统筹兼顾、全面恢复农村严重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状态的指导思想,坚持“群众志愿、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强化质量、自建为主”的原则,意见同时还明确了全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将通过科学规划、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提供建筑材料供应保障、实行税费优惠、金融信贷支持以及加强技术指导等措施,全力为三台县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全县此项工作迅速铺开,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从现在起、用一年半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帮助严重受灾群众安居乐业。 县委副书记陈福林首先肯定了即将出台的三台县《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上级政策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鼓励支持政策,符合三台实际,尤其是与配套的相关县级部门的实施意见共同构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成为了《意见》的重要支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意见》出台后,必将对全县的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意见》的修改完善,陈福林要求,要进一步体现三台县的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各级党和政府的爱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要坚持珍惜资源、集约利用的原则,防止出现滥占耕地、滥伐林木、随意毁坏资源的现象,要坚持把优惠政策直接兑现到群众手中,让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发挥作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兰劲也讲了意见。(李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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