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是严格保护耕地。落实保护责任,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抓好基本农田补划和变更工作,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潼川、建平全县耕地保有量在10.20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9.48万公顷以上,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规范用地行为,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保障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全年实现政府收益5491.38万元。 三是整治违法用地行为。清理违法用地20宗,面积623.31亩,立案查处10宗,征收土地闲置费14万元,没收地上建筑物3000平方米,收缴罚款7万余元。(县府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