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266/20231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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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绵司法发〔2023〕50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设立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 联合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 |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设立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 联合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快建设创新人才聚集地,落实人才招留政策,切实为广大大学毕业生在劳动社保、创新创业和婚姻家庭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决定设立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联合会法律援助工作站。
一、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是开展大学毕业生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三是受理、转交大学毕业生法律援助申请;四是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五是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工作职责。
二、工作站管理运行
(一)组织机构。工作站设站长1人和副站长1人。站长由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联合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严飞雷担任,副站长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任亮担任。
(二)站点建设。工作站建在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联合会,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统一的标识及公示栏。
(三)工作运行。一是定期值班。设定工作站接待日,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值班。二是预约服务。对特殊法律服务需求,由工作站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衔接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三是日常接待。由工作站负责做好日常接待,重点做好服务指引、分流、登记相关工作。
三、工作站志愿服务团
为依法规范高效做好大学毕业生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服务团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志愿者中选任。成员为:
李巧玲 四川若厉律师事务所
杨媛媛 四川若厉律师事务所
黄冬玉 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
李 淼 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
李秋燕 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
杨胜梅 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
陈晓芳 四川凯循律师事务所
陈亚洁 四川君程明律律师事务所
刘少军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欧阳名飞 上海段和段(绵阳)律师事务所
姚海燕 四川安家婚姻服务有限公司
绵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8日
绵阳市司法局关于设立绵阳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联合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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