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7-00002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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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5 |
文号: | 关键词: | 烈士纪念设施 申报考评 |
《绵阳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考评细则》政策解读
近日,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绵阳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为做好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1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修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18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四川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提高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五个部分内容。第一章申报对象,明确了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的基本条件。第二章申报材料,明确了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应提供的五个方面材料。第三章申报程序,明确了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评定程序。第四章评定标准,明确了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应达到的建设和管理保护标准。第五章监督管理,提出了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监督管理要求,并明确了取消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的可能情形。同时,从项目规划建设、组织建设管理、安葬祭扫服务、教育作用发挥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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