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426/202304-00003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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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8 |
文号: | 关键词: | 文广旅 内容管理 |
解读《绵阳市文广旅行业内容管理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全市文广旅行业内容管理,全面构筑维护文化安全阵地防线,4月28日,绵阳市文广旅局印发《绵阳市文广旅行业内容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市文广旅局行业内容管理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协同实施。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实施文广旅市场内容管理,并对县(市、区)文广旅主管部门、文广旅系统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的内容管理工作实施常态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参照指南细化本部门任务分工。
《指南》要求,全市文广旅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安全有序的行业环境;开发或提供的具有思想文化内涵的产品或服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要建立内容管理制度,对产品或服务实施全过程内部评估。
《指南》中包含11条倡导和鼓励行为、11条禁止内容。县(市、区)文广旅主管部门、文广旅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组织需要对重要产品或服务进行内部评估,或者难以把握所评估产品或服务思想文化内涵的,应当邀请专家参加评估,或者申请上级文广旅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经内部评估违反《指南》第九条规定的产品或服务,一律不得启动审批程序或面向社会提供,已经提交审批或者向外提供的应立即下架并全面删除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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