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176/202304-0000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发文日期: 2023-04-24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解读

《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解读

2023-04-24 11:18文章来源: 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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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利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健全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十四条,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结合最新上市审核要求、绵阳产业优势和实际情况,定制入库标准。对属于省、市重点支持产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是后备企业的入库程序。1.申报与审核。企业向属地金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各地金融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统一报市金融工作局。同时,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报市金融工作局。2.登记入库。市金融工作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性、是否符合入库条件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3.公布。市金融工作局公布“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


三是对“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已入库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更新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财务数据。


四是对纳入到“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提供培育服务。建立培训培育档案,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邀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相关专家对入库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上市培育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机构推荐入库企业融资需求,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开展融资路演。


政策原文:4314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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