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绵阳市人防办编制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绵阳市门户网站(http://www.my.gov.cn/)中专题专栏(即绵阳人防)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绵阳市人防办综合科联系(地址:绵阳市玉泉中路12号,邮编:621000,电话:6333583)。

  一、概述

  2018年,市人防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拓展载体,全面公开。通过绵阳市门户网站、户外公示栏、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载体,全面公开工作业务、权力清单、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全年公示行政许可(执法)、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动态、办理政协提案等信息数50条。

  二是扩大主体,提升质量。在项目设计、工程建设、制度建设、重大工作推进等方面,通过召开专家研讨会、主任办公会、群众评议会、网上公示等形式多方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人防工作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和法治化。

  三是积极探索,规范流程。按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及时公布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和处罚事项;积极推动政务一体化平台2.0版升级完善,认真梳理市级人防权力运行事项,严格规范运行与监督;全省率先试点《人防易地建设许可证》《人防地下室施工许可书》作为证照印发,对人防易地建设事项进行规范审批;进一步优化政务窗口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全年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项目完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四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健全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信息联络员、网站维护管理员等,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条、财政信息4条、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4条、其他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调整后,挂靠政府网站页面,受原域名影响,群众浏览网页的途径在短时间内受到了一定影响;二是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载体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具体措施为:

  一是强化各级责任。高度重视,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职责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范围;注重行政执法、项目报建、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注重搞好监督。持续推进执法人员不定期现场检查验收,重视发挥广大群众和现代媒介的社会监督作用,使人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群众真正看到便民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