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绵阳市人防办编制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绵阳市政府网站(https://www.m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绵阳市人防办综合科联系(地址:园艺山玉泉中路7号,邮编:621000,电话:633358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防办按照《绵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人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其他各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主任办公会议程,坚持常议常抓,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了由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联络、技术、操作人员等,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广泛接受监督依托绵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户外公示栏、民防宣传活动等载体,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人防事项实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监督,对涉及人事任免、工作动态、项目审批等信息,做到及时发布,确保时效性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实施了《关于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通知》,积极推广使用政务一体化平台、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与使用,大力推行“双公示”制度和延时服务,不断优化人防窗口政务服务,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全年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项目完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

增加55项

2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13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9月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我办存在2019年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准确以及门户网站建设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1.进一步修改并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明确易地建设项目坚持“先公示后上会、未上会不审批”原则,做到未经公示征求民意的项目一律不先行上会,凡经公示的项目一经初审,即行上网公示;二是针对无独立门户网站的问题,进一步与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进行对接协调,鉴于网站重建审批的复杂性,建议暂缓建设,经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开展人防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