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和市政府办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http://jgsw.my.gov.cn/)和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设立局长信箱等多种形式,将《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1年度,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382条,其中,局机关动态74条,县市区(园区)动态83条,国有资产管理9条,房地产管理8条,车辆管理7条,机关后勤改革16条,公共机构节能25条,会务和安全保卫工作8条,党团工作30条,标准化建设31条,政策法规8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优化依申请公开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创新建立局信息员制度,负责本科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信息化平台建设

首先规范编制事项目录,加强信息建设。按照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并不断更新内容,细化基础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建设。创新形式,发布基建维修开标信息实录,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

其次,创新宣传方式,加强网络建设。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综合运用文字、照片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全方位展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传递机关事务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优化服务为核心,及时传递热点资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进行清理整合。

(五)监督保障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加强网站的检查。对网站进行定期检测,开展专项检查,每月进行全面自查,每季开展交叉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二是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涉及复议、诉讼、信访的列入局“法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三是加强疑难问题研究力度。遇到信息公开疑难问题时,采取集体研究、专班工作,并及时准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民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挖掘。三是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力量不足,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教学,《条例》学懂、吃透,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三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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