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现将我委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程序管理,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履职能力,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满足了社会和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沟通方式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绵阳市国资委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