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2年,绵阳市国资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委机关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有效治理为主线,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为国资委国企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印发《绵阳市国资委系统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部署新发展阶段全市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依法治企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2.深化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法内容,全年组织了3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切实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职工教育普法培训年度计划,组织2次法治专题讲座,积极推进机关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覆盖,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多种微信公众号、网站、国资委期刊等宣传阵地、载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引导全市国资委国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加强委机关和监管企业重大事件合法性论证,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的前置程序,全年完成国资委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33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的程序,要求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制、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全年法律文件审查修改、就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律师咨询意见300余次,为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完善文件审查机制。根据《绵阳市国资委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涉及出资企业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5.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共办理完成建议、提案15件,努力将涉及国资委国企发展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成果,转化为促进国资委国企改革发展的动力,使建议、提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2022年受理答复信访网络平台信访事项和交办件274余件,接待上访群众236人,未发生越级和非正常上访案件。严格财务监督,开展市属国企财务、债务风险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对所有市属国企及其子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岗位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会计核算管理、债务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经营投资事项。
(二)深入推进依法履职监管
6.优化国资委监管体制。一是构建闭环监管新模式。围绕新时期国资委国企改革发展新任务新要求,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机构职能。制定优化国资委监管和服务15条措施、加强出资人监督防范运营风险16条措施、投资项目绩效专审、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等制度,着力构建战略规划—资产监管—经营监督—考核奖惩的链条化闭环监管新模式,加强国企经营管理全过程监督。二是建立在线监管信息平台。加强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过程监督,对企业财务、债务、资产、投资、用工、党建、招标采购、“三重一大”决策等重点事项,实时动态监督、提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基本实现对企业经济运行趋势分析、资金流动、投资融资、运营风险防范等领域的实时在线监管。三是规范行权履职方式。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职能转变和新发展阶段国资委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分类、精准出台《监管服务职能清单》和《企业经营管理行权负面清单》,明晰政企权责边界,营造权责分明、运转有序的管控体制,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推进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7.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坚持依法建章立制。围绕业绩考核、章程管理、风险防范、产权管理等重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及完善工作保障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文件质量,今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份。二是全面梳理国资委监管制度。认真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明确制度板块、制度类型,编印国资委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推动形成体系完备、结构严谨、精简高效的国资委监管制度体系。
8.加强企业风险管控。一是注重降低债务风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防控企业经营风险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带息负债月度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行企业带息负债台账管理,重点对绵投、科发、交发3户债务风险较为集中的平台企业,坚持每日监测分析其到期债务、账上资金情况并适时预警提醒。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应急互保机制,今年以来已5次启用并帮助绵投、科发、国兴平稳度过债务兑付高峰期,确保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注重扩大有效投资。加强投资、融资管理,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全市重大战略。2022年,市属企业共实施各类项目625个,完成各类投资307.8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21.4%,实现融资到位1168.16亿元,完成年度融资计划的110.44%。三是注重剥离沉积负担。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专项行动,聚焦压层级、消冗余、降成本、强主业、提质效,累计清理处置僵尸企业35户、长期亏损企业72户、减少法人户数92户,处置闲置资产、低效无效资产277宗。开展亏损企业减亏扭亏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亏损企业治理任务台账并加强月度跟踪督导,截至2022年12月底,亏损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同比下降了32.8%、27.1%。
(三)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企
9.提升企业法治工作规范。全面促进法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同步推进,严格执行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均达到100%。全市75%的监管企业单独设立了法治建设职责机构,企业外聘法律顾问达100%,审查经济合同5989份,审查重大决策议案1392份。
10.持续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报送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摸清企业总法律顾问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履职履责等方面落实情况,全市一级监管企业已实现总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并着力推动总法律顾问职责要求向重要子公司延伸,长虹控股集团下属5家重要子公司建立完善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九洲集团作为绵阳市首批总法制度试点单位,以实现集团和下属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形成,教投集团建立了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以《法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为支柱的企业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11.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合规体系、合规审查、合规评价,以合规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首席合规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首席合规官的性质定位、任职条件、人选产生、职责任务、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首席合规官制度在市属企业落地落实。长虹集团、交发集团、教投集团已逐步搭建合规管理体系,建立起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合规管理部门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
12.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印发《关于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行为涉嫌触犯法律风险的工作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追责工作,推动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组织联合核查组对顺达通贸易案违规经营问题开展专项核实调查,并指导长虹集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涉案9人开展内部问责处理。开展九洲电信诈骗案、绵投集团二环路变压器设施、担保公司代偿金额较大、波鸿实业零租金出租、九洲教育公司信访件反映问题、科发集团与中金公司经济关系及贸易往来情况等相关问题核实,将结合核实情况开展追责工作。监管企业全年新增案件96件,避免或挽回损失约3亿元。
13.广泛法治培训宣传。印发《2022年普法清单》,明确3项共性普法内容,5项个性普法内容,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宣传落地落实;开展全市国资委系统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组织15户市属企业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13个县级国资委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参加培训,邀请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等专题开展培训,切实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法治微视频大赛、2016-2020法治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监管企业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19473人次。2022年,绵阳市国资委、长虹集团被评为全省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先进单位”,长虹集团、科发集团等企业荣获“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14.注重法治队伍建设。以加强工作规范、精简服务流程、强化专业培训、优化监管措施为抓手,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国资委监管专业化水平,引进法律专业人才3名,进一步增强国资委机关法治队伍力量。加大企业法务工作者培养力度,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企业法务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企业法务尽职调查的质量。2022年度,监管企业法务总人数65人,专职法务人员47人,其中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39人,取得公司律师资格人数21人,进一步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国企建设需要的优秀法律工作者队伍。
2022年,市国资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国资委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法治机构建设不平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治工作机构和专业人才配备还不能满足企业改革发展需要;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足,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新颖性还不够。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市国资委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面开展“八五”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再深化、再提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国资委系统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企的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两条主线,努力为全市国资委系统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围绕法治国企建设,进一步拓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结合积极推动专业化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任务,严格开展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切实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利用实时在线绵阳国资委监管平台,加快建立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刚性约束,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高发态势,研究制定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妥善应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二)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和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进总法律顾问的专责化和专业化,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在业务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法律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积极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进一步加大企业法务工作者培养力度,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国企建设需要、能与法律同行同台过招的优秀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全面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和全面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为主线,在2023年开展“合规管理建设年”专项行动,通过系统安排、试点示范、专项推动、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等一系列举措,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市属一级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配备首席合规官,并结合实际,在各级子企业有序推进首席合规官配备工作,推动合规管理要求向子企业延伸,促进企业加快构建起职责分工更加清晰、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合规意识更加牢固、风险防控更加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和支撑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持续强化企业各级领导的法治思维,将企业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推动将依法治企成效纳入所属企业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具体有效的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国资委系统依法治理水平,高度重视公司章程作为企业内部宪章的统领性、基础性规范作用,依法明确公司治理各主体间的职责权限。深入培育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切实做好指导推动工作。一是强化两类指导。按照积极推进、稳妥有序、分步实施的原则,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完成首席合规官设置,合规官要组织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选取九洲集团、燃气集团作为试点,指导打造合规管理标杆,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为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进合规管理提供经验、树立样板。二是完善两项制度。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制发《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合规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及要求;围绕招标采购、投资融资、改制重组、选人用人、资产处置以及海外业务等重点领域,编制合规指南,构建“1+N”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将外部监管等合规要求及时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三是推动两个交流。进一步加强全市国资委系统各企业之间的法治建设学习交流,树立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法治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推动全市国资委系统与外地央属、省属企业的广泛交流,在法治工作领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