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8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由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至12月。

  2016年,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紧紧围绕文化建设发展大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落实,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原则,整合网络资源,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在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图、文、视频)593条,其中概况信息 12条,计划总结2条、政策法规及解读信5条、网上办事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536条、行政执法信息35条。上送市政府、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上级部门信息78条,采用23条。组织新闻媒体刊(播)发绵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新闻信息近200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省广播电视台、《中国文化报》《四川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共27篇,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70余篇,通过媒体深度挖掘、总结报道,将“绵阳经验”、“绵阳做法”传播到社会,引起各界关注,有效传播了绵阳文化形象,提高了我市文化工作影响力。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了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本锁定了行政权力基数,统一了相同层级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和数量。全面启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文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市文广新局政务服务窗口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推进财政经费、招标采购等重点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力度。2016年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下,依法对2016年市文广新局部门预算、2015度部门决算,及相对应的“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2016年依法公布局机关、直单位重点工程、设备、项目、服务采购、招标信息6条。按规定公开发布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公示及时准确。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按时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下步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工作,提升网上服务效能。二是继续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报送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采写、公布质量和时效,努力提升信息采用率。

  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0日